其他獎項台灣物理學會物理生物與生物物理學部 「傑出博士後暨研究生研究獎」遴選辦法
台灣物理學會物理生物與生物物理學部 「傑出博士後暨研究生研究獎」遴選辦法
113.01.26 學部會議通過
113.05.20 學術處會議通過
113.06.08 理監事會議通過
114.06.14 理監事會議通過
一、宗旨:
台灣物理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物理生物與生物物理學部(以下簡稱本學部)為培育 年輕研究人員,鼓勵學術菁英投入物理生物與生物物理研究領域,並肯定其科學 與技術研究之貢獻,特訂定本會本學部「傑出博士後暨研究生研究獎」遴選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候選人資格:
候選人應為本會會員,並具備下列條件:
(1) 候選人申請時的工作必需於國內學術研究機構、或公私立大學院校擔任學生或博士後研究員時進行的工作。
(2) 研究內容應著重於探討生物系統中的物理原則或者應用物理方法來了解生物系統。
三、候選人產生方式:
(1) 本學部於每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公開受理申請。
(2) 申請者檢附個人履歷,國內擔任學生或博士後研究員期間研究成果及貢獻的具體描述和兩封推薦函。
四、審查方式:
(1) 由本學部委員會邀請符合資格之專家學者組成特定委員會協助審查。
(2) 經審查後推薦獲獎名單送至本會學術處審核,審核通過後送至本會理事會會 議,經理事會會議同意後公布。
五、獎勵:
獲獎人由本會於每年物理年會公開表揚,頒發證書乙紙及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六、其他事項:
(1) 獲獎人數每年學生與博士後各一名為原則,必要時得從缺。
(2) 獲獎人在同一職級以獲頒本獎項一次為限。
(3) 獲獎人應受邀至本會物理年會進行演講。
(4) 獲獎人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事者,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學術倫理案件處 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七、本辦法經本學部會議通過報請本會學術處及理事會會議通過後施行,修訂 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