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公告東南亞講員補助申請流程
東南亞講員補助申請流程
115年05月04日學術處會議通過
115年06月06日理監事會議通過
1. 填寫「邀請講員推薦表」,並符合無其他經費補助來源的東南亞講員,通過物理年會議程委員會始可提出申請。
2. 申請人國家可包含:汶萊、柬埔寨、 東帝汶、 印度尼西亞、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印度跟巴基斯坦,且目前未於台灣就學或任職於台灣的各機構與公司。
3. 由邀請人填寫附件二「東南亞邀請講員補助申請表」,並請邀請講員填寫附件三「支領證明單」,email至 conf@ps-taiwan.org 會議經理。
4. 送年會召集人、學術處主任核定,轉交給會務秘書。
5. 年會結束後匯款給邀請講員。